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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照遺失 該如何辦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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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問:

如題~我行照遺失了= =" 我看了很多相關資料 關於"行照遺失" 因為我買車時 他們沒給 牌照登記書 (已經很久了) 可以請問 1. 牌照登記書 是長什麼樣子嗎? 2. 因為工作的關係 我人在台北那怎麼補辦行照呢? 3.必須回戶籍地嗎= =??我的戶籍地是在高雄縣捏... 4.高雄縣的監理站有哪些? 5.有不必回戶籍地辦理的方法嗎? 6.該帶什麼東西辦理? 更新: QQ~我之前買車車 是一次繳清捏!! 但是他還是沒給我阿 XD 那時候是第一次買機車的ˊˋ 更新 2: 所以說 我沒有行照 也沒有牌照登記書的話 就是必須回戶籍地辦理了..是這樣嗎?

最佳解答:

大大你好:給你監理所的電話你可以打電話去看看... 公路總局免費服務電話:0800066158 各區監理所通信服務電話: 臺北所:(02)26884366分機9892.893 新竹所:(03)5892051分機892 台中所:(04)26912011分機892.894 嘉義所(05)3623939分機892 高雄所(07)7110010 監理業務網路線上申辦網址” http://www.thb.gov.tw/ @@ 2008-12-20 12:08:26 補充: 大大你好: 沒有行照 也沒有牌照登記書 要回戶籍地辦理

其他解答:

記得下次別丟啦!|||||問題1-----你買車時.有無辦理分期付款...如有.又尚未繳清..那你必須回行照上所登記地址得管轄監理單位補發........如果沒有分期...... 全國各個監理單位既可補發..以你工作最近的監理站就可以了.鳳山.旗山這2所監理站... 身分證.駕照[健保卡].印章.強制險卡.如沒有牌照登記書.也沒有行照.那你必須回你管轄的監理站補發了...補發時這2項可以一起補發.........|||||行照駕照補發必須回到原來ㄉ登記地ㄉ時代已經成為過去式了 假設你戶籍是高雄市 如果你高興花蓮ㄉ監理站也很樂意補發給你ㄉ 汽、機車行車執照損壞或遺失,如何申請換發或補發? 答案: (一)應備文件: 1. 車主身分證正本(個人名義);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(公司含登記表)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(公司行號名義)。 2.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(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)。 3. 印章(非越區辦理者免具)。 4. 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。 (二)辦理地點: 各公路監理機關車輛管理課(股)異動窗口。 (三)規費: 汽車行照費新台幣200元、機車行照費新台幣150元。 (四)注意事項: 1.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,另繳驗該公司、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。 2. 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、燃料費者,請先結清(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,請檢附收據)。 3.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,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,不得補發行車執照。 4. 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者,應先辦理檢驗合格。 臺北市監理處(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) 臺北市監理處北區分處(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5段80號) 板橋監理站<台北縣中和市中山路3段116號> 蘆洲監理站<台北縣蘆洲市中山二路163號 > 牌照登記書只是用再申請過戶十填寫用ㄉ 一班車商沒給你ㄉ原因只有一ㄍ....就是你ㄉ車車還在分期付款中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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