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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對方亂告,我想回告對方"誣告"這樣會成立嗎??
發問:
#我家門前的私有地不讓計程車免費停放.....因此對方全家懷恨在心!有次另一位鄰居前來探問我為何不給計程車免費停放??我跟對方解釋原因之一是他女兒會刮人汽車....這話被輾轉到她耳裏!可能是她父親的聳恿,以此藉口對我提起"妨害名譽"與"毀謗"的告訴.....#事實上她女兒的確有刮鄰居汽車的事件記錄,鄰居親眼目睹!捉到兩次並且告到警局去...因警方認為是小事以和解備案了事,並未有進一步告發!#承辦"妨害名譽"之檢察官經調問被刮車鄰居,確認有被刮車事件....對妨害名譽部分以"不起訴"處分!#收到"不起處"處分書之後,想回告對... 顯示更多 #我家門前的私有地不讓計程車免費停放.....因此對方全家懷恨在心!有次另一位鄰居前來探問我為何不給計程車免費停放??我跟對方解釋原因之一是他女兒會刮人汽車....這話被輾轉到她耳裏!可能是她父親的聳恿,以此藉口對我提起"妨害名譽"與"毀謗"的告訴..... #事實上她女兒的確有刮鄰居汽車的事件記錄,鄰居親眼目睹!捉到兩次並且告到警局去...因警方認為是小事以和解備案了事,並未有進一步告發! #承辦"妨害名譽"之檢察官經調問被刮車鄰居,確認有被刮車事件....對妨害名譽部分以"不起訴"處分! #收到"不起處"處分書之後,想回告對方"誣告",請問懂法律的大大,這樣勝算有多大??法律追訴期是多久?? 更新: :蘇 ( 初學者 5 級 ) 你不是說不是很了解嗎??什麼認為勝算會有一半以上呢?? 更新 2: to:garden ( 大師 1 級 ) #你大概還不知道以下的判例吧? 裁判字號: 47 年 台上 字第 160 號 裁判日期: 民國 47 年 02 月 11 日 裁判要旨: 上訴人以自己所為之事實,反指為被告犯罪行為,顯非出於誤會或懷疑,自不能謂其不應負誣告罪責。 更新 3: to:garden(大師1級) 按誣告罪之成立,以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或懲戒處分,而為 虛偽之告訴告發報告者為要件,所謂虛偽係指明知無此事實 故意捏造而言(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8號判例)。又申告 人所訴之事實,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,以 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,縱被訴人不負刑責,而申 告人因缺乏誣告之犯意,亦難成立誣告罪;反之,若以自己 親歷之事實,妄指他人有犯罪行為,向該管公務員申告,非 因出於誤會或懷疑而係出於故為虛構者,即無解於誣告罪之 構成(同院94年台上字第1578號、95年台上字第1758號判決 可參) 更新 4: #我覺得是要告....最主要是要給對方警惕!什麼可以道聽途說就可以亂告人....!更何況對方是有刮人汽車的事實!也就是附合了~若以自己 親歷之事實,妄指他人有犯罪行為,向該管公務員申告,非 因出於誤會或懷疑而係出於故為虛構者,即無解於誣告罪之 構成~(同院94年台上字第1578號、95年台上字第1758號判決 可參) #壞人就是該給予警告!以後才不敢再犯,否則以後會更加囂張....
最佳解答:
#承辦"妨害名譽"之檢察官經調問被刮車鄰居,確認有被刮車事件 ....對妨害名譽部分以"不起訴"處分! 相同的你也有和別人說他女兒會刮人汽車.... 所謂誣告罪成立之要件:須對方之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 ,而他告你"妨害名譽"與"毀謗",是你的確有說對方刮車 ,對方告你,這並非是憑空捏造(只是檢察官經調問被刮車鄰居,確認有被刮車事件....對妨害名譽部分以"不起訴"處分!) 所以你是沒有勝算的,對方亦會不起訴處分. 2010-04-29 17:33:44 補充: 此為個人見解,若你自覺有勝算,就提告. 2010-04-29 17:38:44 補充: 裁判字號: 44 年 台上 字第 892 號 裁判日期: 民國 44 年 08 月 31 日 裁判要旨: 誣告罪之成立,以告訴人所訴被訴人之事實【必須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】,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,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,縱被訴人不負刑責,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故意,亦難成立誣告罪名。
要多份寬恕的心 要多少年的緣分 ㄧ個平凡人偉大的地方在于別人吝嗇付出時慷慨解囊 希望你是這樣的人 善待他人 不要盡頭時悔恨 我們一起再努力一次 世界ㄧ家 是吧!!!|||||勝算幾乎趨近於0..... 無告要件需要有虛偽陳述非事實部分!!! 本件僅為法律常識不足而提告....倘無虛構事實!!不成立誣告罪!!|||||我不是很了解,但我爸跟我媽都是律師,所以我懂一些,這種問題勝算應該有一半以上啦!
對方亂告,我想回告對方"誣告"這樣會成立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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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我家門前的私有地不讓計程車免費停放.....因此對方全家懷恨在心!有次另一位鄰居前來探問我為何不給計程車免費停放??我跟對方解釋原因之一是他女兒會刮人汽車....這話被輾轉到她耳裏!可能是她父親的聳恿,以此藉口對我提起"妨害名譽"與"毀謗"的告訴.....#事實上她女兒的確有刮鄰居汽車的事件記錄,鄰居親眼目睹!捉到兩次並且告到警局去...因警方認為是小事以和解備案了事,並未有進一步告發!#承辦"妨害名譽"之檢察官經調問被刮車鄰居,確認有被刮車事件....對妨害名譽部分以"不起訴"處分!#收到"不起處"處分書之後,想回告對... 顯示更多 #我家門前的私有地不讓計程車免費停放.....因此對方全家懷恨在心!有次另一位鄰居前來探問我為何不給計程車免費停放??我跟對方解釋原因之一是他女兒會刮人汽車....這話被輾轉到她耳裏!可能是她父親的聳恿,以此藉口對我提起"妨害名譽"與"毀謗"的告訴..... #事實上她女兒的確有刮鄰居汽車的事件記錄,鄰居親眼目睹!捉到兩次並且告到警局去...因警方認為是小事以和解備案了事,並未有進一步告發! #承辦"妨害名譽"之檢察官經調問被刮車鄰居,確認有被刮車事件....對妨害名譽部分以"不起訴"處分! #收到"不起處"處分書之後,想回告對方"誣告",請問懂法律的大大,這樣勝算有多大??法律追訴期是多久?? 更新: :蘇 ( 初學者 5 級 ) 你不是說不是很了解嗎??什麼認為勝算會有一半以上呢?? 更新 2: to:garden ( 大師 1 級 ) #你大概還不知道以下的判例吧? 裁判字號: 47 年 台上 字第 160 號 裁判日期: 民國 47 年 02 月 11 日 裁判要旨: 上訴人以自己所為之事實,反指為被告犯罪行為,顯非出於誤會或懷疑,自不能謂其不應負誣告罪責。 更新 3: to:garden(大師1級) 按誣告罪之成立,以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或懲戒處分,而為 虛偽之告訴告發報告者為要件,所謂虛偽係指明知無此事實 故意捏造而言(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8號判例)。又申告 人所訴之事實,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,以 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,縱被訴人不負刑責,而申 告人因缺乏誣告之犯意,亦難成立誣告罪;反之,若以自己 親歷之事實,妄指他人有犯罪行為,向該管公務員申告,非 因出於誤會或懷疑而係出於故為虛構者,即無解於誣告罪之 構成(同院94年台上字第1578號、95年台上字第1758號判決 可參) 更新 4: #我覺得是要告....最主要是要給對方警惕!什麼可以道聽途說就可以亂告人....!更何況對方是有刮人汽車的事實!也就是附合了~若以自己 親歷之事實,妄指他人有犯罪行為,向該管公務員申告,非 因出於誤會或懷疑而係出於故為虛構者,即無解於誣告罪之 構成~(同院94年台上字第1578號、95年台上字第1758號判決 可參) #壞人就是該給予警告!以後才不敢再犯,否則以後會更加囂張....
最佳解答:
#承辦"妨害名譽"之檢察官經調問被刮車鄰居,確認有被刮車事件 ....對妨害名譽部分以"不起訴"處分! 相同的你也有和別人說他女兒會刮人汽車.... 所謂誣告罪成立之要件:須對方之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 ,而他告你"妨害名譽"與"毀謗",是你的確有說對方刮車 ,對方告你,這並非是憑空捏造(只是檢察官經調問被刮車鄰居,確認有被刮車事件....對妨害名譽部分以"不起訴"處分!) 所以你是沒有勝算的,對方亦會不起訴處分. 2010-04-29 17:33:44 補充: 此為個人見解,若你自覺有勝算,就提告. 2010-04-29 17:38:44 補充: 裁判字號: 44 年 台上 字第 892 號 裁判日期: 民國 44 年 08 月 31 日 裁判要旨: 誣告罪之成立,以告訴人所訴被訴人之事實【必須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】,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,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,縱被訴人不負刑責,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故意,亦難成立誣告罪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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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解答:要多份寬恕的心 要多少年的緣分 ㄧ個平凡人偉大的地方在于別人吝嗇付出時慷慨解囊 希望你是這樣的人 善待他人 不要盡頭時悔恨 我們一起再努力一次 世界ㄧ家 是吧!!!|||||勝算幾乎趨近於0..... 無告要件需要有虛偽陳述非事實部分!!! 本件僅為法律常識不足而提告....倘無虛構事實!!不成立誣告罪!!|||||我不是很了解,但我爸跟我媽都是律師,所以我懂一些,這種問題勝算應該有一半以上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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